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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科创板上市、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奖励)的通知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来源: 浏览:3794 次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苏财金[2020]140号),市财政局拟开展2020年度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科创板上市、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奖励)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挂牌奖励申报要求:

(一)奖励对象:省内合格挂牌企业。

(二)奖励条件:对省内企业于2020年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以挂牌企业证书为准),企业实际正常运营,经审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或净利润100万以上。企业以往年度未享受过省财政该项奖励政策。

(三)奖励标准:

1、对于挂牌“科技创新板”且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家企业奖励30万元;

2、对通过股改挂牌价值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

3、对于挂牌成长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其中:对于总部注册地在我省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价值板、成长板挂牌的,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

3、挂牌企业证书(需经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盖章);

4、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

5、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存在虚构或伪造数据、材料等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将根据失信严重程度,限制获得省级专项资金。


材料下载:点击下载附件

材料清单:

1、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科创板上市、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奖励)的通知

2、资金申请报告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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