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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试行)
时间:2020年11月16日 来源: 浏览:1702 次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基础,也是兴区强区之本。为进一步推进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 造南京南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高地,制定如下政策:

一、突出强链补链,提升产业协同能力
1.支持重大项目引进。突出主导产业,引进的外资企业、大 型央企、中国企业 500 强或民营企业 500 强、独角兽企业、瞪羚 企业,按年度实缴注册资本一定比例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投促局)

2.支持产业联动发展。引进的总部经济,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根据对地方经济贡献,经“一事一议”给予奖励。采购区内制造业 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年累计采购额达 1000 万元以上的,给 予采购企业最高 200 万元奖励。鼓励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积极开展境外投资,技术、品牌、专利、营销网络等跨国并购, 对外承包工程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责 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

二、突出节能减排,提升绿色集约能力
3.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综合评价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给予资源要素配置优先支持。获得工信部 绿色制造项目的企业,给予 100 万元奖励;企业实施节能改造、 主要污染物减排、循环经济以及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 30 万元奖励。列入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名单、实施绿色供应链管 理和绿色设计产品、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的企业,分类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三、突出集智赋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4.支持企业开拓创新。企业在研发中开展“技术悬赏”达到标

准的,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实施规上企业“专利灭零”行动, 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创新活动的,给予创新 券和技术合同登记奖励。创建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 高 3000 万元奖励;创建市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入选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给予最高 150 万元奖励; 省外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最高 100 万元奖励;新认 定的各类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和创新产品,给予最高 50 万元 奖励。新落户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 3000 万元奖励和 补贴;引进区外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企业,给予最高 30 万元的场 地租金减免。(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5.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信息化发展、数据集成互联互 通项目,按其软件、服务投入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鼓励有条 件的企业承担省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新认定的智能工 厂和智能车间,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 试点企业、星级上云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杆工 厂等,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鼓励软件产业发展,新认定的软 件企业和产品,给予最高 1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四、突出做精育强,提升企业竞争力
6.支持企业扩大规模。实施控制设备自动化或“机器换人”技 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 开票销售亿元以上企业,分类分级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首次

升为规上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推行“优质创新产品应用示范 工程”,编制制造业优质产品和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特 别是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单位在同等条件且符合相关规定情况下, 可优先采购目录内产品。(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 国资办)

7.支持培育行业标杆。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 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牵头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 企业,标准颁布后,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新培育的小型微型 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科技小巨人等特 色企业,分类分级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 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突出激活增效,提升要素配给能力
8.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科创板首发上市的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并根据实际进展提 前支付;在香港或其它海外主要股票市场首发上市的,一次性最 高奖励 1000 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 在“四板”挂牌的,给予最高 10 万元奖励。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 主要投资于我区新能源汽车、临空产业、健康产业等三大主导产 业的股权投资机构(个人),按照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给予最高 100%奖励。(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

9.支持低效闲置土地再开发。低效用地企业自主或引进合作 方再开发为工业或科技研发项目,开发完成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且达到 B 类(及以上)企业标准的,给予奖励;低效用地再开 发项目实际缴纳税收(不含不动产类税收)超过原企业完整年度


实际缴纳税收且绩效评价为 A、B 类工业企业,根据该企业新增 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奖励。(责任单位:溧水规划资源分局)

10.支持引进技术人才。企业柔性引进国内外顶尖专家和高 水平创业团队,联合实施核心技术攻关且产业化的,最高提供 1 亿元科研成果产业配套资金;引进和培育关键核心技术人才的, 按当年实际应税薪酬 3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 50 万元; 引进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大学生 10 人以上的,给 予最高 10 万元引才奖励。(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2017 年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 先进制造业的若干政策》(溧委办〔2017〕55 号)即行废止。各 责任单位于 2020 年 4 月底前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并按细则切实 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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