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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苏财金202225号),市财政局将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挂牌奖励申报要求:

奖励对象:省内合格挂牌企业。

申报条件:对省内企业于2021年在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以挂牌企业证书为准),企业实际正常运营,经审计2021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或净利润100万以上。企业以往年度未享受过省财政该项奖励政策。

奖励标准:
1.对于挂牌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板且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家企业奖励30万元;
2.对通过股改挂牌价值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
3.对挂牌成长板等其他板块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4.对总部注册地在我省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价值板、成长板挂牌的,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自2023年申报起,价值板、成长板等板块挂牌奖励标准将适当调整。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
3、挂牌企业证书(需加盖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公章,挂牌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
4、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
5、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6、“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信用信息报告。

其它注意事项

对于存在虚构或伪造数据、材料等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将根据失信严重程度,限制获得省级专项资金。

以上要求为申报的基础条件,政策实施的最终解释权归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

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宁财金通〔2022〕15号).pdf 附件2-申报材料模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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